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容庚《商周彝器通考》內容摘要與評論

參考資料:容庚,《商周彝器通考》,上下二冊,北京:哈佛燕京學社出版,1941年。




一、 內容介紹

容庚的《商周彝器通考》一書,以八年時間,完成於民國三十年(西元1941年)。全書約三十萬言,共分上下二編:上編論述研究青銅器所遭遇相關問題,分成十五章:一〈起源〉、二〈發見〉、三〈類別〉、四〈時代〉、五〈銘文〉、六〈花紋〉、七〈鑄法〉、八〈價值〉、九〈去鏽〉、十〈拓墨〉、十一〈仿造〉、十二〈辨偽〉、十三〈銷毀〉、十四〈收藏〉、十五〈著錄〉;下編四章,依功能將青銅器分四類,亦為下編四章,一為食器(鼎、鬲、甗、簋、簠、須、敦、豆、盧、鑰、俎、匕)、二為酒器(爵、角、斝、盉、鐎、尊、觚、觶、方彝、卣、觥、鳥獸尊、壺、罍等22種)、三為水器及雜器(盤、匜、鑑、盂、盆…等15種)、四為樂器(鉦、鐸、鈴…等8種),並附插圖三百餘種,下編附黑白照片圖版一千餘張,另集彙成下冊。

作者於其序自言,宋以降,雖然金文之學蔚為青銅器研究之主流,但清代學者以來,均不脫為《說文》之附庸,如吳大澂、丁佛等人,是賓主互位之作法。民國三十年以來,古器物出土極多,考古者以同一時代器物文字,補證同一時代之史實,因此,在其友希白之助下,共同完成《商周彝器通考》一書,其中節取數章節概述如下:在上編部份,第二章〈發見〉,特加入民國以來以科學考古發掘出土之彝器,如新鄭、渾源、洛陽、壽縣、濬縣、安陽,以往雖有呂大臨《考古圖》記載彝器出土地,然本書另闢一節,為以往青銅專書之所未見,顯見作者正視考古資料之重要性。第五章〈銘文〉一章,將商周時期彝器上帶銘之器,按時間先後順序排列,於章末分析各時期銘文風格及內容。第六章〈花紋〉,以商周青銅器所出現裝飾紋樣為段落,區分不同紋飾形態,共分為七十七種,始於饕餮紋,終於斜方格紋,並附以紋飾拓本以供參考。例如談到饕餮紋,容庚曰:「左傳文公十八年“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傾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謂之饕餮。”《呂氏春秋》稱饕餮“有首無身。”今花紋中常見之。其狀有(一)有鼻有口,裂口巨眉。(二)有身如尾下卷,口旁有足。(三)……此種紋飾通行於商及西周初期,西周後期已不多見。呂氏春秋言,周鼎著饕餮,不知饕餮已盛行於商代矣。」如此詳盡而仔細對紋飾之觀察,實乃前人之所未逮。第七章〈鑄法〉辯証趙希鵠《洞天清錄集》以為青銅器均採失蠟法之誤,從鄴都、濬縣出土陶範,證明青銅器以塊範法為主。下編從器物實用性出發,分食器、酒器、水器及雜器、樂器四大功能。每章再加以細分。如論食器中的「鼎」時,先釋鼎之形,再說明前人作鼎之目的,其次鼎於各代外觀特徵、鼎於各時代舉例說明。
本書為第一本將青銅器各方面問題詳盡以科學方法呈現之著作,不單單脫離金文之學侷限於銘文作法,亦開創青銅器研究成為一門正式學問之著作。

二、 分析方法

《商周彝器通考》(以下簡稱《商周》)最大特色,在於將研究青銅器所面臨問題,在內在方面如針對青銅器本身問題銘文、花紋、鑄法等,和外在方面如青銅器類別、器物時代、價值、去鏽、拓墨、仿造、辨偽、銷毀等,及相關研究文獻資料(原起、發見、收藏、著錄)等,做一完整而全面地整理、論述。在《商周》下編,則以1925~1939年之間圖錄所出版青銅器為對象,有傳世品圖錄如《中國青銅器集(盧氏所藏)》、《楚器圖釋》、《尊古齋所見吉金圖》、《參加倫敦中國藝術國際展覽會出土品圖說第一冊銅器》…等,在出土品方面圖錄有《殷墟出土白色土器》、《洛陽金村古墓聚英》、《河南安陽遺寶》…等,選出一千多件青銅器樣本,分成四大類。全書所參考之文獻資料極其廣泛,從圖錄、金類文字、金類目錄、金類雜著、金石類、到經、史、子、集均有所涉獵,年代上從漢孔安國注《尚書》十三卷,下至1939年《柯爾中國銅器集》,跨躍幅度二千年。

《商周》一書,各章內容廣泛、包羅萬象,李濟在〈如何研究中國青銅器─青銅器的六個方面〉 一文中,所提出研究青銅六方面,分別為制造、形制、文飾、銘文、功能、名稱,《商周》均涵蓋在內。在〈銘文〉一章中,對金文、各類金石著作之熟稔,透露出容庚對中國傳統一派金石考證之學知之甚深;然於〈花紋〉一章中,以魚紋為例,容庚以不同時代三件銅魚紋拓本為例,按時間先後加以敘述區分類型,似乎欲讀者去看出時代演變所呈現紋飾不同面貌,而在饕餮紋一段中,拓本圖錄排列似按饕餮紋時間演變順序方式,儘管作者並無明示之,但隱約可感受容庚似有受到西方學者“風格”觀念影響。縱觀上述,難以一言指出容庚師承,或可曰容庚學貫中西。

三、 對此書之評論

作為研究青銅器入門者,完整之參考資料,而從事青銅器研究學者,也能從其中獲得相關訊息,可謂為一本“青銅器百科全書”。優缺點:在優點方面: 1.內容詳盡,就藝術史學所研究外在和內在兩因素都能有所論述。 2.第六章〈花紋〉一章之研究,在中國為前人之所未見,將青銅器研究課題,從單一角度金石學式的銘文範疇跳脫開來,轉向紋飾的演變。 3.新鄭、渾源、洛陽、壽縣、濬縣、安陽等考古出土青銅之加入,增加本書之可性度。在缺點方面:1.下編按功能分類為四大類,分別為食器、酒器、水器及雜器、樂器四大類,此一分類以青銅禮器為主,雖書名以明示對象為『彝器』類,然部份銅兵類亦有禮器功能,可以考慮納入。其它如佔青銅器比例甚高的生產工具類及兵器類並未包括在內。2.在下編各器之描述如下:器名、圖錄、尺寸、紋飾、銘文、資料來源、年代共七項。能簡潔而清楚明白該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圖錄略顯模糊,僅能勉強分辨出器物形制,至於紋飾之分析、對比則不易,相較之下Bernhard Karlgren於西元1937年所著〈New Studies on Chinese Bronzes〉一文圖版則顯得相當清晰 。

《商周彝器通考》所涵蓋內容來看,廣泛為其優點,但另一方面則顯的主題模糊,故就本文角度而言,會考慮僅針對紋飾去研究,《商周》一書中〈花紋〉一章可作為研究之參考資料,從中去拓展各時代紋飾演變上下左右關係(風格)、與器身有機關係、或是支持該紋飾出現時代氛圍。

呂大臨《考古圖》(1092)之摘要與評論


一、 內容介紹

呂大臨,字與叔,官拜藍田元祐中官秘書省 ,《考古圖》為呂氏於宋哲宗元祐七年二月(西元1092年)所著。作者於序中自云其著書之目的,並非『為耳目奇異玩好而已』,而在於『…觀其器,頌其言,形容髣弗,以追三代之遺風,如見其人矣。以意逆志,或探其制作之原,以補經傳之闕亡、正諸儒之謬誤,天下後世之君子,有意於古者,亦將有考焉。』所謂「觀其器」,則以繪圖呈現;「頌其言」則探討銘文之意義及年代;「形容髣弗」則記載該器尺寸重量容量。在先秦至宋代以來諸子僅以經傳來追溯三代背景之下,呂大臨從青銅器出發,直接探討制作之源,來補經傳的闕失,糾正諸儒沉潛於經文典籍而不去面對古器本身,企圖面對三代遺留彝器去直追三代遺風。


全書分為十卷,以二二五件青銅、十三件玉器為對象,進行繪圖、正(考)名、斷代,並標示尺寸大小、重量、來源,為前人之所未見。文中所分十卷器類如下:

卷一:鼎類,共18器。

卷二:鬲、甗類,共19器。

卷三:簋屬,共30器(原目錄列25器)。

卷四:卣器(含尊、彝、盤、壺、罍),共47器。

卷五:雜食器(爵、豆)類,18器。

卷六:盤、匜、盂等水器類,及戈、削兵器,合計11器。

卷七:鐘、磬等樂器類,共15器(原目列10器)。

卷八:玉器,共13器。

卷九:秦漢器,共39器,有鐘、洗、鼎類。

卷十:秦漢器,有斗、壺、爐類,共28器,原目列24器。

以上合計共238器。

書中將古器物形狀命良工繪畫,或登載失去文字銅器、或將僅餘文字而無器者記錄下來。圖錄方面以線繪圖方式呈現;而銘文則為拓片,拓片下方為楷書注解。器名、收藏者或來源載於圖錄右上方,冊頁中央為該器線繪圖,可清楚辨認出器身上紋飾種類。

在呂大臨之前關於青銅器方面論述學者,或針對銘文、或依文獻望文生義,憑空描繪上古禮器,如宋聶崇義的《三禮圖》;而考古圖為第一本以青銅器現物加以研究、考證,正名,如「爵」等。另外如「方彝」、「卣」、「斝」、「觚」等的器名,為此書所初名,並沿用至今。 此書最大特點即從器物形制出發,從出土地點、大小尺寸、重量、器身銘文、及器物線繪圖,提供後人該件青銅器之氛圍,為後世金石學建立基礎 。


二、分析方法
作者所組織之資料,分成文獻方面及器物兩部份。文獻方面多引述《 史》所載之李伯時《考古圖》(即李公麟)、或歐陽修《集古錄》,而同處於宋代的聶崇義所著《三禮圖》則不被採用。在所用器物之樣本方面,《考古圖》中所用之標本,均為當時青銅器實品,有宮中所藏及私人收藏兩類,宮中所藏有秘閣、太常、內藏等;私人收藏家則有河南文氏、丹陽蘇氏、臨江劉氏…等,或雖有記載該器出土來源,卻不能稱呼為考古出土品,出土位置僅能提供空間概念,而無助於考古情境之復原,因此,原則上應以傳世作品對待之。然不運用出土品並非作者之過,實因當時並無考古學可供研究青銅作品之當時之時代氛圍。本書可視為一本當時收藏家之圖錄(公家、私人)。

作者以「器物」為對象,為達「觀其器」之目的,以「繪圖」之圖示方式還原青銅、玉器於視覺上之形象,似是上承自歐陽修《集古錄》圖繪器物路線及李公麟《考古圖》 (或稱李氏錄);而載明「尺寸、重量、容量」亦是接續自李氏錄之作法。每件器物後並載以銘文,而判定該器年代時,則以銘文為依歸。如釋「庚鼎」、「辛鼎」、「癸鼎」時,則曰:「按史紀,夏商未有諡,其君以甲、乙為號,則此三鼎疑為夏商之器。」或釋「伯百父敦」時,則曰:「集古云尚書冏命曰:穆王命伯冏為周太僕,正則此敦,周穆王時器也。」而判為周穆王時代。此年代決定,乃從金石學角度出發,來判定青銅器年代。因此,呂氏對於多數無銘紋之青銅及玉器則難以判斷年代。雖然作者以銘文為判斷依據,但在《考古圖》頁100,將「挈壺」與「父己人形卣」、「父己足跡卣」相較,形制類似,而將「挈壺」斷為商器。因此,顯見『視覺因素』亦為作者所納入考量,顯見銘文為主,形制花紋為輔。以金石學方式雖非由呂氏所獨創,然後世皆視《考古圖》為金石學研究之濫觴。

三、評論

呂大臨以金石學為主,配以器物形制為輔,然而銘文與器物形制之間並無太多交集,成為兩條平行線,但亦有其價值存在。其留給今日價值如下:其一,在於建立金石學(銘文)研究方法。其二,配以插圖方式,為《續考古圖》、《宣和博古圖》、《西清古鑑》、《商周彝器通考》等青銅器方面著述所沿續,提供今人各代收藏青銅器概況之面貌。此一研究方法,僅適用於銘文考證、研究,難以了解器形、紋飾與所使用者之間互動之關係。

優點:考古圖最大之優點,在於修正前人以經文詮釋器物之毛病,如聶崇義之《三禮圖》,而今日所稱大多數青銅名稱,亦奠基於《考》一書。其二,以線繪圖示方式,使讀者面對器物本身視覺形態,減少以文字描述所產生之誤解。其三,本書已隱約有器物類比之概念,如頁100之『挈壺』一例。此外,《考古圖》將器物視為一門正式學科,以嚴謹態度治學,作者無法判定年代之器,則不加以臆測,與明清時期將“古器物”退化為“古玩”態度不同。其四,以學者一己之力所完成之《考古圖》,目的在於研究『古器物』,與官方號召全國進貢青銅所採集樣本,可靠性來得高,贗品出現機率降低。

缺點:其一,器物分類標準不定:前七卷似乎以器物功能分類,而第八卷玉器以材質之不同,另闢一章。第九、十章,卻又以時間(秦、漢)不同,另行分類。各章節中,同樣有器物分類標準搖擺不定現象,如第七章之中,有水器(盤、匜)和兵器(戈、削、弩機),將功能不同之物放於同一章。如此,將模糊本書分類之重點,難以使讀者明白分類動機為何。其二,部份命名有所誤差。此一點容庚已詳加探討,此不贅述 。其三,《考古圖》器物形制、花紋等未加以太多著墨,僅重視銘文年代、內容,並藉此判定年代,忽略銘文由後世所刻上之可能性。以銘文年代來判定器物本身年代,或有年代誤判情形。其四,作者取材時間為宋代,對象則為官藏及私藏兩類。當時雖無田野考古品可供參考,呂氏並未解釋青銅器篩選過程,是以銘文、形制為主,亦或是全面蒐集當時樣本?

《考古圖》一方面建立圖錄,另一方面從銘文為主出發,然作者對兩者之間並無太多論述交集。這種從金文角度出發之方法,與器物本身無太大關係,而該書之分類同樣不見物與物間有機連繫,為金石學研究範圍,非藝術史所應探討之重點,但線繪圖與實物相去不遠,或可作為了解器物形制之借鏡。

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海德格的《理解與解釋》(1927年)摘要

資料來源:海德格著,陳嘉映、王慶節譯,〈理解與詮釋〉,《詮釋學經典文選》(上),台北:桂冠,2002年。


1. 理解是此在的出發

理解是「此在」本身的「本已能在」的生存論意義上的存在。其情形是,這個於其本身的存在展開著隨它本身一道存在的何所在(Woran)。【頁114】作為展開活動,理解始終關涉到與世存在的整個基本狀況。「在之中」作為能在向來就是能在世界之中(Seinkoennenin-der-Welt)。這不僅說世界是作為可能的意蘊展開的,而且也說世界內在者本身的開放給予這種向其種種可能性開放。【頁114】

2. 自我認識(Selbsterkenntnis)

自我認識所說的並不是感知地察覺和靜觀一個自我點,而是通過深入「在世存在」這種狀態的所有本質環節來理解興地把握在世存在的整個展開狀態。只有當生存著的在者同樣源始地在它的寓世之在及與他人的共在中對自己成為透澈明晰的,它才自視。【頁116】

3. 解釋

並非把某種「含義」(Bedeutung)拋到赤裸裸的現成東西上,並不是給它貼上某種價值,而是與那種世界之內照面的東西一起並一直都具某種在世界理解中展開的因緣關係,而解釋無非是把這種因緣關係釋放出來(herausgelegt)而已。【頁120】

4. 先有、先見、先把握

I. 先有(Vorhabe):作為理解之佔有,解釋活動已有所理解地向著已經被理解了的因緣整體性去存在的過程中。

II. 先見(Vorsicht):這種先見從某種可解釋狀態出發對先有中已獲得的東西進行切割。保持在先有中的並「先見地」被瞄準了的被理解東西通過解釋而成為可把握的。

III. 先把握(Vorgriff):解釋一向已經斷然地或有所保留地決定好了對某種方式表示贊同。【頁120-121】

5. 意義

我們說它具有意義,嚴格意說我們理解的不是意義而是在者與存在。只要理解和解釋造就此在的生存狀態,意義就必需被理解為屬於展開狀太的生存論形式架構。意義是此在的一種生存論性質,而不是一種依附於在者,躲在在者「後面」或作為中間領域飄遊在甚麼地方的屬性。【頁122】

6. 理解與生存狀態

理解作為此在之展開狀態,總是涉及到在世存在的整體。在對世界的每一理解中,生存都被一起理解了。反之亦然。其次,一切解釋都活動在前已指出的「先」結構中。對理解有所裨益的任何解釋無不已經對有待解釋的東西有所理解。【頁122】

7. 理解的積極可能性

為避免惡性循環論證,「解釋」理解到它的首要的、經常的和最終的任務始終是「從事情本身出發」來整理先有、先見和先把握,從而確保課題的科學性。【頁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