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大臨,字與叔,官拜藍田元祐中官秘書省 ,《考古圖》為呂氏於宋哲宗元祐七年二月(西元1092年)所著。作者於序中自云其著書之目的,並非『為耳目奇異玩好而已』,而在於『…觀其器,頌其言,形容髣弗,以追三代之遺風,如見其人矣。以意逆志,或探其制作之原,以補經傳之闕亡、正諸儒之謬誤,天下後世之君子,有意於古者,亦將有考焉。』所謂「觀其器」,則以繪圖呈現;「頌其言」則探討銘文之意義及年代;「形容髣弗」則記載該器尺寸重量容量。在先秦至宋代以來諸子僅以經傳來追溯三代背景之下,呂大臨從青銅器出發,直接探討制作之源,來補經傳的闕失,糾正諸儒沉潛於經文典籍而不去面對古器本身,企圖面對三代遺留彝器去直追三代遺風。
全書分為十卷,以二二五件青銅、十三件玉器為對象,進行繪圖、正(考)名、斷代,並標示尺寸大小、重量、來源,為前人之所未見。文中所分十卷器類如下:
卷一:鼎類,共18器。
卷二:鬲、甗類,共19器。
卷三:簋屬,共30器(原目錄列25器)。
卷四:卣器(含尊、彝、盤、壺、罍),共47器。
卷五:雜食器(爵、豆)類,18器。
卷六:盤、匜、盂等水器類,及戈、削兵器,合計11器。
卷七:鐘、磬等樂器類,共15器(原目列10器)。
卷八:玉器,共13器。
卷九:秦漢器,共39器,有鐘、洗、鼎類。
卷十:秦漢器,有斗、壺、爐類,共28器,原目列24器。
以上合計共238器。
書中將古器物形狀命良工繪畫,或登載失去文字銅器、或將僅餘文字而無器者記錄下來。圖錄方面以線繪圖方式呈現;而銘文則為拓片,拓片下方為楷書注解。器名、收藏者或來源載於圖錄右上方,冊頁中央為該器線繪圖,可清楚辨認出器身上紋飾種類。
在呂大臨之前關於青銅器方面論述學者,或針對銘文、或依文獻望文生義,憑空描繪上古禮器,如宋聶崇義的《三禮圖》;而考古圖為第一本以青銅器現物加以研究、考證,正名,如「爵」等。另外如「方彝」、「卣」、「斝」、「觚」等的器名,為此書所初名,並沿用至今。 此書最大特點即從器物形制出發,從出土地點、大小尺寸、重量、器身銘文、及器物線繪圖,提供後人該件青銅器之氛圍,為後世金石學建立基礎 。
二、分析方法
作者所組織之資料,分成文獻方面及器物兩部份。文獻方面多引述《 史》所載之李伯時《考古圖》(即李公麟)、或歐陽修《集古錄》,而同處於宋代的聶崇義所著《三禮圖》則不被採用。在所用器物之樣本方面,《考古圖》中所用之標本,均為當時青銅器實品,有宮中所藏及私人收藏兩類,宮中所藏有秘閣、太常、內藏等;私人收藏家則有河南文氏、丹陽蘇氏、臨江劉氏…等,或雖有記載該器出土來源,卻不能稱呼為考古出土品,出土位置僅能提供空間概念,而無助於考古情境之復原,因此,原則上應以傳世作品對待之。然不運用出土品並非作者之過,實因當時並無考古學可供研究青銅作品之當時之時代氛圍。本書可視為一本當時收藏家之圖錄(公家、私人)。
作者以「器物」為對象,為達「觀其器」之目的,以「繪圖」之圖示方式還原青銅、玉器於視覺上之形象,似是上承自歐陽修《集古錄》圖繪器物路線及李公麟《考古圖》 (或稱李氏錄);而載明「尺寸、重量、容量」亦是接續自李氏錄之作法。每件器物後並載以銘文,而判定該器年代時,則以銘文為依歸。如釋「庚鼎」、「辛鼎」、「癸鼎」時,則曰:「按史紀,夏商未有諡,其君以甲、乙為號,則此三鼎疑為夏商之器。」或釋「伯百父敦」時,則曰:「集古云尚書冏命曰:穆王命伯冏為周太僕,正則此敦,周穆王時器也。」而判為周穆王時代。此年代決定,乃從金石學角度出發,來判定青銅器年代。因此,呂氏對於多數無銘紋之青銅及玉器則難以判斷年代。雖然作者以銘文為判斷依據,但在《考古圖》頁100,將「挈壺」與「父己人形卣」、「父己足跡卣」相較,形制類似,而將「挈壺」斷為商器。因此,顯見『視覺因素』亦為作者所納入考量,顯見銘文為主,形制花紋為輔。以金石學方式雖非由呂氏所獨創,然後世皆視《考古圖》為金石學研究之濫觴。
三、評論
呂大臨以金石學為主,配以器物形制為輔,然而銘文與器物形制之間並無太多交集,成為兩條平行線,但亦有其價值存在。其留給今日價值如下:其一,在於建立金石學(銘文)研究方法。其二,配以插圖方式,為《續考古圖》、《宣和博古圖》、《西清古鑑》、《商周彝器通考》等青銅器方面著述所沿續,提供今人各代收藏青銅器概況之面貌。此一研究方法,僅適用於銘文考證、研究,難以了解器形、紋飾與所使用者之間互動之關係。
優點:考古圖最大之優點,在於修正前人以經文詮釋器物之毛病,如聶崇義之《三禮圖》,而今日所稱大多數青銅名稱,亦奠基於《考》一書。其二,以線繪圖示方式,使讀者面對器物本身視覺形態,減少以文字描述所產生之誤解。其三,本書已隱約有器物類比之概念,如頁100之『挈壺』一例。此外,《考古圖》將器物視為一門正式學科,以嚴謹態度治學,作者無法判定年代之器,則不加以臆測,與明清時期將“古器物”退化為“古玩”態度不同。其四,以學者一己之力所完成之《考古圖》,目的在於研究『古器物』,與官方號召全國進貢青銅所採集樣本,可靠性來得高,贗品出現機率降低。
缺點:其一,器物分類標準不定:前七卷似乎以器物功能分類,而第八卷玉器以材質之不同,另闢一章。第九、十章,卻又以時間(秦、漢)不同,另行分類。各章節中,同樣有器物分類標準搖擺不定現象,如第七章之中,有水器(盤、匜)和兵器(戈、削、弩機),將功能不同之物放於同一章。如此,將模糊本書分類之重點,難以使讀者明白分類動機為何。其二,部份命名有所誤差。此一點容庚已詳加探討,此不贅述 。其三,《考古圖》器物形制、花紋等未加以太多著墨,僅重視銘文年代、內容,並藉此判定年代,忽略銘文由後世所刻上之可能性。以銘文年代來判定器物本身年代,或有年代誤判情形。其四,作者取材時間為宋代,對象則為官藏及私藏兩類。當時雖無田野考古品可供參考,呂氏並未解釋青銅器篩選過程,是以銘文、形制為主,亦或是全面蒐集當時樣本?
《考古圖》一方面建立圖錄,另一方面從銘文為主出發,然作者對兩者之間並無太多論述交集。這種從金文角度出發之方法,與器物本身無太大關係,而該書之分類同樣不見物與物間有機連繫,為金石學研究範圍,非藝術史所應探討之重點,但線繪圖與實物相去不遠,或可作為了解器物形制之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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