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物質、生命(存在)、心(知覺)三者的辯證關係

人不是機械或肉的存在

梅洛龐蒂反對行為主義的心理學家之看法,反對將人當成動物來看,並將身體淪為『機械主義』(mechanism)或『自然主義』的純粹物質肉體。他由『物質之序』、『生命之序』及『心靈之序』所對顯出來的『物質、生命、心靈』三者的『合一性』及『辯證性』是不能分離的。[1]
藉由結構或形式的概念之援示,我們必須拒絕『機械主義』或『終極主義』(finalism)的主張,且視物質的、生命的及心靈的,並非代表三種存有『力』(power),乃是三種相互『辯證』的歷程。物質自然並飛附屬於『生命原理』之中,而「有機體」也不相同於現實之觀念,心靈也不是身體的一種『運動』原理。我們所稱的『自然』,是『自然之意識』;我們所稱的『生命』,是『生命之意識』;而我們所說的『心靈』,是『物體所對照之意識』。然而,我們正建立一種『物質之形式』、『有機體』及『心靈』的『同一性』。[2]
這裡所說的是『物質的或有機的個體與它的環境,它們的關係並不是機械的而是一種辯證的關係』。

情境(context


馬林認為情境是梅洛龐蒂哲學的重心。情境在此的解釋,就是人類具體生活、具體行動的這個「世界空間」,指人與各種外在環境的關涉性,這種環境包括他人、自然及各種人文環境等;亦即是說,人的「情境」是一個兼含人心靈活動及外物相參相融的關係。它指涉出人的所有活動場域。因此「情境」並不只有說明人我或者人與環境的「外在關係」而已,它同時能展示人我間更深一層的內在「交互性」。[3]
因此,情境一詞同時涵涉了心靈、身體與外物的相參相與。梅洛龐蒂來說,身體與物的情境既是主動也是被動。物與身體既是主體也是客體。兩者的關係不能透過單方面的獨立而分離,而是兼具二者「交綜錯雜的辯證關係」,是一種「主客兼融」的狀態。


[1] 鄭金川,〈論身體與超越性〉《梅洛龐蒂的美學》,台北:遠流,1993年,頁22-23
[2] Meleau-Ponty, The Structure of Behavior, trans.by Alden L.Fisher,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 pp.184-160.
[3] 鄭金川,《梅洛龐蒂的美學》,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