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

康德的美學思想:判斷力批判


整個歐洲從十七到十八世紀是歐洲文明進入資本主義的時期。這一階段歐洲主要實施君主專制體制,各地方雖也出現宗教改革,但整體來說教會的力量極大,神學控制人們思想,因此「啟蒙」思想希望能將人們從迷信的世界觀解放出來,以康德的話來說:「啟蒙就是人類脫離自己所加給自己不成熟的狀態」,並且「要有勇氣運用你自己的理智」。

德國從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在法國啟蒙運動與英國經驗主義的洗禮下,以康德為首,陸續出現有歌德、席勒、費希特、謝林到黑格爾等偉大思想家,整個形成了以唯心主義為主的流派;在文藝界有萊辛、歌德、溫克爾曼、莫札特與貝多芬等。整體來說,德國古典美學將美學標準轉向生活世界,但它與當下強調的「日常生活」不同,係以單純的意識形態的方式來指導和凌駕現實的藝術活動。

第一節 康德生平簡介

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為德國古典美學代表人物,主觀唯心主義者。他生於東普魯士的哥尼斯堡,其父為治革匠。1740年起康德在哥尼斯堡大學攻讀自然科學、哲學與神學;1746-1755年之九年期間任家庭教師;1755年起開始至哥尼斯堡大學任教,1770年任該校教授,主講形而上學、邏輯學和數學等課程。他生活規律,從未離開過他居住的哥尼斯堡。

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

其主要著作有〈對美感和崇高感的觀察〉1764年、〈論感覺界和理智界的形式與原則〉1777年、《純粹理性批判》(德: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1781;Critique of Pure Reason)、《實踐理性批判》(德:Kritik der pratischen Vernunft, 1788;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以及《判斷力批判》(德:Kritik der Urteilskraft, 1790; Critique of Judgment)三大鉅著。另還有《自然科學之形上學基礎》(Metaphysical Foundations of Natural Science, 1786)、《道德形上學》(Metaphysics of Morals, 1797)……等。

康德早期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曾提出地球自轉會因潮汐摩擦而變慢,以及太陽系起源於原始星雲的假設。1770年以後轉向哲學研究。康德當時所在的西方哲學界分為兩派:一派是相信先驗的理性為客觀世界和人類基礎的唯心主義/理性主義(Idealism),代表者為德國的萊布尼茲和伍爾夫、以及法國為代表的笛卡兒; 另一派是承認物質獨立存在、一切知識始自於感情經驗的經驗主義派(Empiricism),以英國的洛克與休謨為代表。這兩派之爭其實也是唯心與唯物之爭,其分歧點在於認識論(epistemology)上。經驗主義認為一切知識是以感情經驗為基礎;而理性主義則堅稱,沒有先驗的理性基礎,知識無從發生。若從方法論上來看,理性主義偏向目的論(teleology)來剖析世界;而經驗主義則以因果律(the law of causality)來解釋世界。


康德正是企圖從主觀唯心主義觀點來調和唯心(理性主義)和唯物(經驗主義)之爭:雖然經驗與感性認識的來源是物質界,而物質也有其獨立存在性質,但人心中必定先有先驗的範疇;也就是說,康德相信知識僅能認識現象,但沒有先驗(a priori)理性的預先存在並加以組織,將無法直達事物本體。 無主體的理性作用,事物本身是不可知的。

第二節 康德學說概要

(一)康德思想架構

如前所述,康德並未顛覆理性能力,但他強調,理性在人身上是以三種不同方式呈現出來的,即「知」(理性)、「情」(感性)、「意」(悟性)三大類。他承認三者互相共生,缺一不可,但為便於研究而權宜地將之分割成三大批判。這三大批判全集中在他的《純粹理性批判》(哲學或形而上學,研究知的功能)、《實踐理性批判》(倫理學,研究意志的功能),以及《判斷力批判》(美學,研究情感的功能,以及追問人在何等條件下會感覺事物的美與完善)三巨著中,其實它們就是人類心靈的三種機能。 康德這三大批判所架構的完整批判體系之目的,是要達到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的調和。


康德理論的三大架構
 他認為要調和這兩者的方法,要使知識要成為可能,一方面要有感性材料的「後驗」因素,同時先驗因素的存在方是賦予感情材料形式的內因。 「先驗(a priori)的存在」就是事物進入內心世界之前的那道判斷之關卡與形塑模子,沒有這道形塑作用,外在的材料就只能是一堆零散而無法被認識的訊息。以電腦程序運作為例,若是沒有硬碟本身已經先被格式化,則其它外部資料勢必無法進入電腦內部被運用。從這個角度看,康德的先驗綜合觀點還是將理性先決於感情。康德的哲學理論與他的世界觀密不可分。他將世界分成兩個部份:

─物自體(the thing an sich):它超越自然界,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它是不可知的,獨立於其它事物而存在的,如自由意志、上帝、靈魂不朽等。

─現象界:我們周圍的自然,它受到自然律的規範。

對康德來說,我們就像是住在小島上,而小島就是現象界,小底外的汪洋大海便是物自體。對康德來說,真正科學知識的普遍性與必然性,不能來自經驗,因為經驗均受條件限制,是不可靠的。惟有先天的理性方具普遍性與必然性。因此真正的知識都應該建立在先天理性上,他稱之為先天綜合判斷。但是,先天的綜合判斷只能涉及到知識的形式,而不涉及到知識的內容。內容來自於物自體,是不可知的。例如,我們以手觸水,只能知道水的形式、外觀,至於水本身是什麼我們無法得知。

人類認識的三種能力

根據曹俊峰的分期,康德美學可分成三期,即:(一)前批判期美學:《對美感和崇高感的觀察》1764年,提出崇高與審美兩種不同美感經驗的觀察;(二)過渡期美學:《實用觀點的人類學》1798年發表(但是1772年以後的課程內容),非美學專著,主要論述人的本質和能力;(三)批判期美學:《判斷力批判》上卷,1790年,不從美學和人出發,而從整個批判哲學體系出發。 以下將以前批判期美學和批判期美學分述之。

(二)前批判期美學:關於「崇高」與「審美」的分析

康德是否閱讀過英國經驗主義美學家博克的理論無法得知,但他寫下《關於美感與崇高感的考察》(1764),可能和受到博克的啟發有關。和博克相似的是,康德也將崇高與美分成兩種不同的美感,這種概念在《判斷力》一書中對於「崇高」有更深入的分析,並表現在兩種形式上:數量的(體積)及力量的。崇高在量上是無限大的體積,以及力學上的巨大威力。在數量或力量上的大,有三個概念:是「大的」(to be large)、是「一個大的東西」(to be a magnitude)以及一個「絕對的大」(absolutely large)。「大的」建立在有比較性上;而「是一個大的東西」則無比較,建立在一般概念上;至於絕對的大是無法被經驗認識的,只能由理性認識,只有它屬於崇高。

康德的「美感」強調在形式層面,但他對崇高的分析則主要集中在對象的內容層面。「美」與「崇高」都不涉及到明確的目的和邏輯概念,並且都表現出主觀的合目的性;另一方面,雖然崇高與美其所引起的快感都是必然的、普遍的,但是它們的差異還是表現在幾個方面:

  •  美只涉及到對象的形式,美在程度上牽涉到質, 崇高還涉及到形式以外;而崇高主要則表現在量上。

  • 美產生自對象 而崇高則萌生於主體的心靈。比起美來說,崇高更為主觀。 美感是單純的快感,故觀者的心靈處於平靜安定狀態; 崇高是由壓抑轉到振奮,故觀者心靈處於動蕩狀態。


 康德之所以提到崇高,是因為它是通過引起主體的痛感而喚起真正主體的尊嚴,使人發現有比物欲的、生命更重要的自我。

(三)批判期:康德的《判斷力批判》

康德的美學觀並不是解決生活與藝術中實際存在的美學問題,他在1790年完成的《判斷力批判》的目的是要在《純粹理性批判》與《實踐理性批判》間取得一平衡點,換言之,就是讓「判斷力」(Urteilskraft)在知解力與理性間起溝通作用; 使情感在認識與實踐活動中起橋樑作用;以及讓審美活動在自然的必然與精神的自由間交往。

在他的《判斷力批判》中的「判斷力」並不是一般理解的邏輯判斷,而是一種「反思判斷」,是一種審美品味判斷。也就是「審美」的和「審目的」的兩種判斷力。在此,他的「目的」具兩種含義:第一種「審美的」是「主觀的合目的性」,即主體(我)對於事物的某種形式在情感上隱約地感到愉悅的,它不涉及帶有利益的目的在,也不是對明確的本質或客觀效用的認識,故又稱為「無目的之合目的性」。

另一種「審目的」指的是「客觀的合目的性」,其外在的就是事物的功用,即各有本質的自然界有機物之結構符合其天性;而內在的就是對象的完滿性,也就是不需透過主體(我)的存在,它們自身就是完美的,也就符合「客觀的目的」。整體而言,它們都需通過概念才能被認識。至於要判斷是否符合客觀的目的,概念的先驗存在必不可少。

從上看來,「判斷力」中的「審美判斷」,就是從情感上去感覺事物形式符合我們認識功能;而「審目的判斷」就是從概念上認識到事物形式契合它們自身的目的(合目的性),因而顯得完善的。根據康德的理論,他「審美」含有四個條件:

一、無利害;

二、普遍性(又主觀);

三、合目地性;

四、可能性、現實性與必然性。

在這些條件中,以審美的「無利害」、「普遍性」以及「合目的性」最為人知,本文將集中在前三項分述。

◎審美判斷─無利害關係的美感

康德以「這朵花是美的」這句話來說明他的審美判斷。當我們說「這朵花」是美的,指的是這朵花的形式,而非花的概念。「這朵花是美的」就是這朵花的形式引起我的快感,我的快感是作為這朵花是美的依據。「美」在此是主觀的存在,它不是花的屬性,而屬性是以概念形式被認識的,例如花的花瓣、花萼、葉、莖等。因此審美判斷不是一種知識,不是一種認知活動,而是一種感覺。


審美判斷不是一種知識,不是一種認知活動,而是一種感覺
但是另一方面,康德的審美快感也異於英國經驗主義的感覺論。他的那種快感是不涉及到利害關係的,也就是「審美無利害說」(aesthetic disinterestedness)。也就是說,對象(客體)是以它的形式引起主體對它的觀照活動,而非它的實存引起主體的欲念,因此美感並不等於生理快感。康德對審美判斷的看法如下(三不一有):

─它不涉及欲望和利害計較,故有別於一般快感、功利的及道德的活動;亦即是說,它不是一種實踐活動。

─它不涉及概念,故有別於邏輯判斷;亦即是說,它不是認識活動。

─它不涉及明確目的,故有別於審美目的;而美並不等於完善。

─它是對象形式所引起的一種愉快的感覺。這種形式之所以能引起快感,是由於它適應人的認識功能;亦即想像力和知解力,並使得這些功能可以自由活動並和諧合作。此一心理狀態不是明確地被認識到,卻可以從情感的效果上感覺到的。

由於康德把美看成純粹主觀的事物,不涉及到利害,與客體存在無關,頂多僅涉及到客體形式,因此他的美學屬於主觀唯心主義。康德本人對於審美趣味的定義是「審美趣味是一種不憑任何利害計較而單憑快感或不快感來對一個對象或一種形象顯現方式進行判斷的能力。這樣一種快感的對象就是美的。」

◎審美的普遍性問題:先有審美快感還是先有對象?

康德在談到審美判斷時,向我們丟出了一個問題:是對象先使我們感到快感而後我們對它下審美判斷,還是我們先對它下審美判斷後才感到快感?他認為,審美快感絕不能在判斷之前,否則它就只是純粹的感官滿足,只是一己的主觀快感,而不是具有普遍有效性。具有普遍有效性的才是美感與一般快感最大的差別所在,但它又是在主體上發生的,所以稱之為「主體的普遍性」(subjective universality);此外,審美的普遍性又非來自觀念,因為它不是邏輯思維。

那麼一來,審美快感的來源為何?他認為審美快感是對於對象形式與主體認識功能的內外契合,見到宇宙秩序巧妙安排所感到的欣慰。審美快感雖是個別對象形式在個別心理所引起的一種個人情感,卻帶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是可被普遍傳達的。因為人心的構造彼此相同。也就是說,康德的「主觀的普遍性」是在所有個體上都能感受到的,而且能被客體化的美感。這種主觀美感必需與特定想像與理解統一結合,才能構成具有一定普遍性與必然性的藝術作品。

對康德來說,美是普遍性的,因此我覺得美的你也會認同
希臘文化,來自土耳其Cnidius,Aphrodite像,羅馬仿品(Praxiteles於BC330作品)

◎美的「合目的性」─「純粹美」與「依存美」

康德提出審美判斷是「無目的之合目的性」,這乍看之下是一個矛盾的說法,沒有目的怎麼會合目的呢?

也就是說,美不涉及利害(非主觀)、概念(非客觀)、不涉及目的(無明確動機),即是「無目的之合目的性」,也就是說,當我們在審美過程中,主體的想像與知解力的和諧自由之遊戲,與客體對象的單純形式,兩者之間是相互契合的,彷彿這是某種意志的安排。

若透過康德的「無目的之合目的性」論點來看,美若是有目的的,就是依存美;若是無目的,就是純粹美:前者的「依存美」涉及概念、利害計較和目的等內容意義,即依存在它們之中,這種美受制於某種特殊目的;後者「純粹美」則是不涉及概念、利害計較、符合目的性而無目的的純形式之美,它的美來自於事物本身。

對康德來說,何種藝術類型屬「純粹美」,何種屬「依存美」呢?對康德來說純粹美有貝殼、圖案、畫框或無標題的幻想曲,也就是無內容之美;至於依存美則是有內容的形式,包括了人類美、一匹馬或是建築物等。康德在《判斷力批判》第十四節中指出「在繪畫、雕刻和一切造形藝術裡,在建築和庭園藝術裡,就它們是美的藝術來說,本質的東西是圖案設計。只有它才不是單純地滿足感官,而是通過其形式使人愉悅。因此,只有它才是審美趣味最基本的根源。」如此看來,康德把著重形式的圖案設計地位,提升至帶有內容主題的造形藝術之上,這也使得他的學說有著形式主義的意味在。

而康德其實並不把純粹美看得比依存美還重,因為後者把依存美與以理性為基礎的理想美連繫起來了。 因為無生命的、沒有內容的純形式之美不能成為理想美,只以涉及到人的依存美才是理想之美。

(四)《判斷力》中的理想美

康德在《審美判斷力分析》第一部份〈美的分析〉第十七節中,討論了美的理想。在此章中,他試圖將他早期的形式主義傾向拉回,並將他早先認為「美在形式」的看法,修正為「美的理想涉及到內容意義」。而他在早期提出「純粹美」與「依存美」中美不涉及到目的性看法上,當他在稍晚談到「理想美」的判斷時,便已放棄此一觀點。康德接受包姆嘉通之說,主張對象是否具理想美,取決於它是否「完善」的;而事物完善與否,則由它的本質所規定的目的來判斷。當美的理想涉及到其內容完善與否之際,便已落入了塵世之中。因此,理想美只能是依存的而不是純粹的。

另一方面,只有人才能按照理性來決定他的目的,才能將他的目的去對照本質的普遍性的目的,並進一步用審美的方式判斷兩者間是否協調一致。因此,康德認為在所有的事物中只有人才有一個美的理想,正如他身上的人性作為有理智的東西才可以有完善的理想。康德將他的理想美分離出兩個因素:

─審美的規範意象:它指的是同類事物的共性,也就是典型(canon?)。它是相對性的,而非絕對性的。審美意象是感性的、個別的、具體的形象,卻力求超越經驗範圍之外,表現出一般的、普遍的理性概念。

─理性觀念:它只能在人的形體上見到。在人的形體上,理想是道德、精神的表現。離開這種道德精神,對象就不能普遍而正確地給予人快感。換言之,就是無法達到理想美。

(五)藝術的條件

康德的藝術條件,是參照它與自然、科學與手藝的差異性而來的。

首先,藝術不同於自然:藝術產品不同於自然產品,「正確地說,人們只有把通過自由,即通過理性為基礎、為所欲為而製造出來的東西稱為藝術。」即藝術是有目的性的自由創造活動。例如蜜蜂的產品蜂窩是一種本能而不是創作。

其次,藝術不同於科學:藝術是人的一種技能,一種實踐能力;科學只是一種知識,一種理論能力。先有知識不一定能做,需加上技能來作方能稱為藝術。因此,藝術是變知為能的本能。

此外,藝術不同於手藝:藝術是自由的,而手工藝則受制於報酬。人們把藝術看成是一種遊戲,它本身就是令人愉快的目的。但手工藝是一種勞動,它本身經常是令人不快的,如勞累辛苦。康德雖強調藝術與手工藝的不同,卻又指出它們都須要某種技巧或強制性的事物。

第三節 對美學的貢獻

朱光潛認為康德的美學理論貢獻在下面數點:首先,他把審美現象中的矛盾揭露出來(雖然他並未解決);其次,他所提出的美的本質之說,同時糾正了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美學的看法;再者,美感雖是感情經驗,卻具有理性基礎,而他的此一觀點又影響了黑格爾;最後,由於他的「審美快感」與「審美判斷」尚未走到個人主義的極端路線,因此他所強調的「共同感覺力」,喚起人們對美感的社會性的重視。

但同時朱光潛也指出康德學說的幾項缺失:

其一、康德雖企圖統一他從前人學說中所看到的唯心與唯物的對立,卻未能完全如他所願,充其量他只能作到調和的程度。

其二、在思想方法上,康德的矛盾性來自於他表面上傾向主觀意圖的辯證上,但實際上卻仍承襲了理性主義側重分析理性概念的形而上學方法。康德把原本統一的事物予以二元化,並抽象地去思索其對立面,又絕對化它們的對立面,且試圖在已被他弄的無法調和的基礎上調和。是故,他的純粹美與依存美、美與崇高、自然美與藝術美、審美趣味與天才等二元看法是無法被融合的。

其三、康德的「理性」並非是一種認識能力,而是「先驗的」、超乎感性的。在這種理性下的事物是有原因的、具有自身目的性的;即上帝造它時對它所進行的一種設計安排。因此,康德的理性其實隱含有非理性的,帶有神秘主義的味道在。

其四、康德在認識論方面的錯誤在於他把知識的內容和形式分割,這同時也造成了他在美學觀點上的矛盾,如「純粹美」與「依存美」的矛盾即是一例。

另一方面,康德把人的活動分成「認識」和「實踐」兩方面,而認識活動又分為互相連繫的意志(理性)與情感(感性)。其中,審美活動屬於認識活動中的感性部份。但康德這種將審美源頭指向認識活動感性層面,卻容易遭致以下的批評:

─首先,此說否認了審美活動與邏輯思維的概念有關。

─其次,它否定了與實踐方面的利害關係和欲望滿足有關。

他的觀點在文藝界造成了「為藝術而藝術」(l’art pour l’art)的結果,而在美學界則成為克羅齊的「直覺說」理論依據。整體來說,康德的美學可視為自柏拉圖以來的另一位影響力可與之匹敵的美學大師,他的「美是不涉及利害的」,以及「美具有無目的的目的性」(purposiveness without a purpose)的觀點,不僅將美的作用予以純粹化,亦深深地影響了後來的藝術理論家,特別是Clive Bell、Edward Bullough、以及Clement Greenberg等人。

【參考書目】

一、中文書籍

朱光潛

2002 《西方美學史》,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 (1963年第一版),頁343-400。

李醒塵

1996 《西方美學史教程》,台北:淑馨出版社,頁288-313。

李澤厚

2003 《批判哲學的批判─康德述評》,天津:社會科學出版社。

姚君喜(摘要)

2000 〈康德─判斷力批判〉,朱立元編,《西方美學名著提要》,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頁119-131。

曹俊峰

2003 《康德美學導論》,台北:水牛出版社。

彭立勳

1987 〈先驗唯心主義的美學體系-康德的《判斷力批判》〉,《西方美學名著引論》,武昌:華中工學院出版社,頁99-131。

彭鋒

2005  〈康德論崇高〉,《西方美學與藝術》,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頁85-92。

蔣孔陽

1980 〈康德〉,《德國古典美學》,北京:商務印書館,頁55-120。

Kant, Immanuel (康德)

1992 《判斷力批判》(上)、(下),牟宗三譯註,台北:臺灣學生書局。

二、外文書籍

Kant, Immanuel

1951 Critique of Jugdement, trans by J. M. Bernard, N. Y.: Hafner Publishing Company.

1977 The Philosophy of Kant, edi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Carl J. Friedrich, N.Y.: Modern Library.

Wartenberg, Thomas E.

2002 “Art as Communicable Pleasure:Immanuel Kant, ” in The Nature of Art: An Anthology,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頁48-63。

網址:http://www.hkbu.edu.hk/~ppp/Kant.html

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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