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

對歐陸理性主義的反動:經驗主義美學

我們常常說,只有經驗過才能瞭解一件事。維基百科的解釋為:「經驗在一般概念包括了知識、技巧。是體驗或觀察某一事或某一事件後所獲得的心得並應用於後續作業。而這些以前獲取的知識技巧,對於工作或教授學問上,掌握相當重要的關鍵。」因此經驗強調的是非本質的、個人性的、空間性的與可感知的事物,是一種難以被化約的、難以言詮的體驗,它常常被拿來與觀念相對;但是經驗又常常被拿來和直覺相對。

「直覺」通常用來指對某種情況突如其來的穎悟或理解,也就是人們在不自覺地想看某一題目時,雖不一定但卻常常躍入意識而使問題得到澄清的一種思想。靈感、啟示、和預感這些詞也是用來形容這種現象的,但這幾個詞常常還有別的意思。當人們不自覺地想著某一問題時,戲劇性地出現的思想就是直覺最突出的例子。但是直覺與經驗又不是絕對不同的,因為在直覺產生之前,往往需要累積大量的經驗。

西方由於受到希臘哲學中的理性傾向以及基督教的神學影響,將美學視為是一種形而上學,可以脫離肉體而存在。而相較於歐陸的德國與法國啟蒙美學的唯心傾向,英國的美學較為實用且不抽象,此為經驗主義(Empiricism)美學主要發生在英國之因。被稱為是經驗主義的主要原因是該派強調感性經驗是一切知識的泉源。從經驗出發,若強調物的面向就會有唯物主義傾向,若強調在我的主體感受經驗,就會導致唯心的傾向。

整體而言,除了新柏拉圖主義傾向的夏夫茲博里、哈奇生之外,經驗主義美學家大多否認先驗理性的存在,並認為人出生時如同白紙一般,惟透過情感與經驗的累積,人才會成長。經驗主義代表人物有培根、霍布士、洛克,夏夫茲博里、哈奇生,以及集大成者的休謨與博克。就哲學觀來看,可概分成三派:

1. 先驗客觀唯心主義:夏夫茲伯里與哈奇生。


2. 經驗唯物主義:培根、霍布斯、洛克


3. 經驗主觀唯心主義(又稱懷疑主義):巴克利、休謨、博克

第一節 客觀唯心傾向

(一) 夏夫茲伯利:本體論傾向

夏夫茲伯利(Anthony Ashley Cooper Shaftesbury, 1671-1713)出生於蘇格蘭一個貴族家庭中。其美學方面著作以《論人、習俗、意見與時代等的特徵》(Characteristicks of Men, Manners, Opinions, Times, 1711)為代表;此外還有論文〈論美德或功德〉(An Inquiry Concerning Virtue and Merit, 1699)、〈道德家們、哲學的狂想曲〉(The Moralist, a Philosophical Rhapsody, 1709)、〈獨語;為藝術家進言〉(Soliloquy, or Advice to an Author, 1710)…等。他早年受洛克薰陶(後來反對洛克的白板說,因為心靈是主動去判斷美醜與善惡的),但由於他接近劍橋學派,因此常被看作是新柏拉圖主義者,但放棄了柏拉圖的理、事分離的觀點,而沿續了普洛提諾的神秘主義與泛神論思想,故他也被理解為自然神論者。


夏夫茲伯利(Anthony Ashley Cooper Shaftesbury, 1671-1713

正當英國經驗主義當道之際,夏夫茲伯利所持的新柏拉圖主義的觀點,確實是反其道而行。與柏拉圖相同的是,他相信人心裡先天就有理性觀點,如「秩序」、「德行」之類,故其美學觀點建立在道德感上:人好善而厭惡不善,就是因為善是美的,而惡是醜的。他同樣也接受柏拉圖其它說法,相信人是小宇宙,它反映了大宇宙的和諧;大宇宙的和諧是「第一性」(primary)美的,而人在自然界和自己內心世界所感受的美只是第一性美的影子。人的「內在節拍」(或「內在感官」)又是認識形狀、聲音與顏色等外在美的必要條件,心靈不美之人必無法欣賞與認識美。

夏夫茲伯利將美的根源歸結到自然神,在此它不是超驗的人格力量,而是一種創造世界、聽任世界按自然本身規律存在與發展的非人格力量,這種非人格力量並非基督教的上帝,但具神性一般的審美,也是人與動物之間最大的差異。 美的本質就在於自然神所賦予的自然形式之和諧:「凡是美的都是和諧的和比例合度的;凡是和諧的和比例合度的就是真的;凡是既美又真的也就在結果上是愉快的以及善的。…凡是造成美的形狀和比例同時也帶來適應活動和功用的便利」 對夏夫茲博里來說,美與真、善是統一的,美的事物勢必是道德的也是真的,由此看來他相當反對將美感視同於動物性的生理快感。而他與柏拉圖最大的分歧在於,他相信美感並非純粹的理性,審美也具有直接感受性的。

我們從他的理論可以發現,他將物質與心靈分隔開來,使得兩者具二元對立性質;而其中美的屬性是來自於心靈而非物質:「美的、漂亮的、好看的絕對不在物質上,而在藝術和構圖設計上;絕對不在物體本身,而在形式或是賦予形式力量之物。」這樣的觀點使得他相信美的起源為「美在心靈」。因為物體不能控制自己或調節自己,起意圖,心靈才是賦與物體美的本原,心智賦與質料(物體)以美的形式(理念),事物才成為美的。

(二) 哈奇生

哈奇生(Francis Hutcheson, 1694-1747)為夏夫茲伯利學生,生於愛爾蘭非國教派之牧師家庭,1710年進入格拉斯哥大學學習哲學、古典學術、一般文學及神學。其主要著作有《論美、秩序、和諧、意匠》(An Inquiry Concering Beauty, Order, Harmony, Design, 1725)、《論美和德行兩種觀念的根源》(An Inquiry into the Original of Our Ideas of Beauty and Virtue: In Two Treatise, 1725)…等。


哈奇生(Francis Hutcheson, 1694-1747)
 他接續了其師關於美感的「內在感官」之先天性,是自然神造就的,因此人的審美或美醜辨識能力是天生的,是先於一切習俗、教育或典範的--它是一種相對於眼、耳、鼻、舌、手之五感的「外部感覺」之「內感覺」。它是一種不假外求,天賦的內感官。

他並將美區分為「絕對美」和「相對美」,並加以系統化:

◎ 絕對美(本原美)

從對象本身所感受到的美就是絕對美。絕對美不是對象固有的客觀屬性,而是對於對象的一種主觀認識。這種認識來自於對象的孤立,而非與其它對象比較後的結果。他表示:「我們所了解的絕對美是指我們從對象本身裡所認識的那種美;不把對象看作是某種其它事物的摹本或影像,從而拿摹本與藍本比較。」絕對美通常是具有數學比例上的形式之美,如等邊多邊形等。

◎ 相對美(再現美)

它以摹本與模本之間相符合或一致為基礎的美,故又稱為比較美。比較美主要指的是詩歌、繪畫、雕刻等摹仿性的美。他認為藝術中的摹本愈接近藍本,美的感染力就更強,更能打動觀者的心靈。

哈奇生在《論美和德行兩種觀念的根源》一書繼承其師之看法,並指出美並非事物的客觀原則,而僅僅是「內心的一種知覺」。其實休謨在《論審美品味的標準》、博克在《論崇高與美的兩種觀念的根源》等書中,已有類似的觀點出現。

第二節 經驗唯物傾向者

(一) 培根

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是英國唯物主義與現代實驗科學始祖,也是歐洲第一位唯物主義哲學家。他曾將理性主義者比擬為蜘蛛,只知從腹中吐絲織網;而純經驗主義者好比是螞蟻,只知蒐集材料而不消化;只有真正的哲學家如同蜜蜂一般,從花園中採集花粉,經咀嚼後而釀成蜂蜜。

培根體會到認識是為了實踐,認識也要根據實踐。他透過觀察與實驗創立了能從個別事例提煉出具體普遍性原則的歸納法(從多見一),用以代替亞里斯多德以來的演繹法(從一見多),並藉由此歸納法認識美學,而將美學由神秘難測的形上學拉到人間的高度去認識。因此他反對柏拉圖那種可從物體獨立而存在的先驗之美,更非取決於主體、以主體意旨為轉移的美,而是不以人的主觀意識、意旨為轉移的,可客觀存在的可感知的物體之美。

(二) 霍布士

近代科學與政治學奠基者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1679),主要批判的對象是中世紀經院哲學與古典哲學。對他來說,所有一切活動,包括心的活動,如思想、情感意志等,都是運動中的物質(matter in motion)。因此,只有個別物的存在,其它抽象的觀念如文字、符號等,其實是不存在的。霍布士奠定了經驗主義哲學的基本原則:一切人類的思想都起源於感覺。他思想體系主要集中在其著作《公民》(Citizen, 1642)、《巨靈》(Leviathan, 1651)、《身體》(Body, 1655)、《人》(Man, 1657)……等。

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1679)

霍布士的研究致力於探討人類進化基礎與國家集體之功能,以闡釋特定的道德、認識與經驗論之箴言,他企圖將國家自軍閥式與貴族政治統治主宰中獨立出來。

霍布士聲稱,一切觀念最初都來自事物本身的作用,觀念就是事物的觀念。因此當作用發生時,它所產生的觀念也稱為感覺。一個事物的作用產生了感覺,這個事物就稱為感覺對象。 他這種「先有感覺對象然後方有感覺對象的感覺,感覺是由於對象作用於感官才引起」之論點,無疑地是一種素樸機械唯物論的觀點。

在美的論點上,他仍將審美的問題與倫理道德聯繫在一起,雖然他闡明了美醜與善惡的聯繫與區別,但是仍不脫道德範疇:「美就是一個物體的某些屬性的總和,這些屬性使我們可以從中期望到善。…一些物體如果表現了同我們所喜歡的那些物體有相似之處,那這些物體也會為我們所喜歡,美乃是善的先兆。」

(三) 洛克

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家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著有《悟性論》(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1690)、《基督教的合理性》(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 1695)…等。與他同時代的哲學界當時正瀰漫著一股以形上學(metaphysics)為研究中心的理性主義,而他正是企圖打破這種一面倒的傾向於形而上的宇宙結構之論述,把哲學落實到人類的知識特質之上。


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
 他認為人心本來是一張白紙,一切的知識只是感官印象的拼湊,故無所謂的先天觀念,亦無先天的道德感。洛克指出,人的一切觀念來自於感覺,而感覺是感官對外在的感受。他雖不否認感覺的對象是客觀的,因此感覺的內容具某種程度上的客觀性;但是,感覺是人主觀感官的反映,因此感覺的內容多數是主觀的。換言之,在感覺階段,即便人的感覺是客觀對象刺激的結果,感覺仍不可避免地包含著人的感官所帶來的主觀成份。

第三節 主觀唯心傾向

(一) 休謨: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休謨(David Hume, 1711-1776)生於蘇格蘭地主家庭,畢業於愛丁堡大學,曾任法國大使館秘書與副國務大臣,為英國經驗主義集大成者。他主要著作有《論人性》(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1739)、《倫理、政治、文學論文集》{Essays Moral, Political and Literary, 1741年,包括有《論懷疑派》(The Sceptic)、《論悲劇》(Of Tragedy)、《論辭辯》(Of Eloquence)、《論品味和熱情的奧妙》(Of the Delicacy of Taste and Passion)、《論審美品味的標準》(Of the Standard of Taste)}……等。

休謨(David Hume, 1711-1776)

在哲學思想上,休謨繼承了巴克利(George Berkeley, 1685-1753)的主觀唯心論。他認為,除了感覺之外,世界上所有客觀事物全是不可知的。這種推到極致的感覺主義理論,把事物間的因果關係歸納為觀念聯想上的一致性,並否定事物間的必然規律,因而使得他的學說帶有濃厚的懷疑主義及唯心色彩。他曾說過:「在心靈面前呈現的,除了知覺以外,是根本沒有別的東西…」

在美的本質問題上,他堅決反對美的屬性來自客體對象:「各種味和色以及其它一切憑感官接受的性質都不在事物本身,而且只在感覺裡,美和醜的情形也是如此。」 休謨認為美是某種形狀在人心上所產生的效果,而這種效果產生的原因是由於人心的「特殊構造」。他把審美快感與美等同起來,認為快感(pleasure)與痛感(pain)是美與醜的本質。至於美的快感來源為何?休謨認為有三種與之相關的內容:(一)快感,即前面提到的,美醜總是和愉悅和痛聯繫在一起;(二)效用,即美是對人有效的才美(美不在對象本身,而在對象適合人的效益或便利的觀念)。此說為最早來自於蘇格拉底;(三)同情(同理心),對象之所以能產生快感,是由於它滿足人的同情,比方說建築的設計適合於其配置與目的,人們將感到一種相應的快感與滿意,這種同情未必出於切身利害。

至於美學中重要的「審美趣味」問題,則被休謨與「理智」對立起來:「理智傳達真和偽的知識;趣味則產生美醜和善惡的情感。前者按照事物在自然中的實際情況去認識事物,不增也不減;後者卻具一種製作的功能,用從心情借來的色彩去渲染一切自然事物,在某種意義上形成一種新的創造。」在休謨的看法中,審美趣味涉及想像,想像又受到情感的指揮,因此帶有極大的主觀性。

對休謨來說,影響審美趣味有以下幾個因素:一是人類心靈的感受,彼此不同;二是人的內部官能的影響;三是想像力的差別;四是年齡上的差異;五是個人的特點與氣質上的不同;六是不同時代和國家有不同審美趣味。 因此美不是客觀對象的因素,而是主體心中的感受。

整體而言,休謨要追問的是「美學」議題是不是一種虛假的議題?如果美是一種個人偏好,那麼美的標準便不是普世性的。

(二) 博克

博克(Edmund Burke, 1729-1797)為英國政治家與政論家,為英國經驗主義集大成者之一,著有《論崇高與美的兩種觀念的根源》(A Philosophical I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 1756)、《法國大革命的反思》(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 1790)。

博克(Edmund Burke, 1729-1797)

他和休謨的相對主義與純主觀主義傾向不同,他雖未否認審美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而產生差異性,但卻有共同的客觀基礎,有客觀規律可循。他曾說:「我認為美指的是物體中能夠引起愛或類似感情的一種或幾種品質」在方法論上,博克遵循的是培根提倡的經驗歸納法,以經驗事實作為研究出發點;在認識論上,他把感覺作為認識對象的泉源和基礎。整體而言,其理論較接近霍布士,即把人和動物都看成是在追求生理本能的滿足。

據此,他相信審美標準的判定,並不來自於社會性與文化性的因素,而應從人的生理結構中去尋找,美產生自一種自我保存的能力。與審美有關的「崇高」(sublime;或可譯為雄渾或宏壯)與「美」(beauty,有時也譯為秀美)的心理原因也是從這種具普遍性的生理需求出發。對於「崇高」,博克說「凡是能李某種方式適宜於引起苦痛或危險觀念的事物,即凡是能以某種方式令人恐怖的、涉及可恐怖的對象的;或是類似恐怖那些發揮作用的事物,就是崇高的一個來源」;對於「美」,博克則表示「我把美叫作一種社會的性質,因為每逢見到男人和女人乃至其他動物而感到愉快或欣喜的時候…他們都在我們心中引起對他們自體的溫柔友愛的情緒,我們願他們接近我們。」


崇高與秀美之別
 事實上,「崇高」一詞並非由博克最早提出,早在西元三世紀的羅馬時期,據傳名為朗吉努斯(Dionysius Cassius Longinus, A.D.213-273)的思想家已在其《論崇高》一書中,較有系統的分析了美學範疇中的崇高。 在該書中,我們可以發現「崇高」與偉大心靈、自我超越、藝術真理聯繫在一起的。它主要來自於五個因素:莊嚴偉大的思想、慷慨激昂的熱情、思想與語言的藻飾、高雅的措辭、尊嚴而高雅的結構。 但是,我們仍可以發現朗吉努斯彼時尚未將崇高與美對立起來,並系統地分析之。而博克是真正將這兩種美感系統化的思考。
博克的崇高具有以下幾個特徵:(一)體積的巨大;(二)聲響和寂靜;(三)模糊、晦暗、不和諧;(四)粗糙、無序和宏偉;(五)光和色。美則具有以下幾個特徵:(一)對象的體積或量是小的;(二)是光滑優雅的;(三)漸次的變化;(四)嬌柔;(五)顏色。

博克的這兩種心理態度,深深地影響了後世美學,特別是在審美心理學方面,如榮格。朱光潛卻認為,博克把「心理基礎的研究簡化為生理基礎的研究,是見不到社會實踐和歷史發展對審美趣味以及對文藝所引起的決定性作用,並把社會人幾乎降到動物水平。」 也就是說,博克片面地強調感性,把美感與一般快感混淆,完全忽略了理性的作用。然而,博克的價值在於他體認到實際上美是無法脫離生理感知的。其學說該修正的是,我們不能將美感的產生認為完全是由生理作用的。

第四節 英國經驗主義對歐陸美學的影響

根據朱光潛的觀察,英國的經驗美學對後世美學的影響表現在幾個方面:

首先,在正面影響上,它成為法國啟蒙 (illumination)運動的先導,而且還早了後者一百五十年之久;而且經驗美學也將過去偏向本體論的美學傾向,導向了主體的感性面,間接導致了唯物主義思想的發展;而它強調情慾與本能的快感,也成為佛洛依德原欲說的靈感。

就其負面影響上來看,由於經驗美學缺乏歷史發展的觀點,過度強調生理與心理的基礎,因此它把人類看成是動物人而非社會人。另一方面,它過度重視審美的感情和直接性,以及情感本能的作用,卻也同時忽略了審美活動的理性層面。

整體來說,英國經驗主義在某種程度上呼應了當代理論的身體經驗回歸,但經驗主義的個體經驗建立在是物、我的對立的基礎上,迥異於當前身體理論所強調的「身體即主體」之身體觀。經驗主義認為個體的知覺運作模式是一種透明的狀態:透過我們的感官,我們能夠「直接」地知覺到外在物理世界,如將眼睛當成是一個窺視孔,並不需要透過觀察者對世界的任何表徵或中介就可直接知覺外在事物,這採用的是「素樸的直接實在」(Direct Realism)觀點;但實際上另一派的「表徵實在論」(Representative Realism)卻認為我們對事物的知覺不可能等於實際被知覺的對象,我們的知覺總是透過某種心理狀態的中介才能推論出外在世界,因此不可能直接認識外在世界。也就是說,此派認為知覺必然會涉及到非概念性的知覺表徵,而我們透過這些知覺表徵因果推論出產生這些被知覺的外在世界。

因此,在「表徵實在論」中,經驗主義提出知覺像一張白紙的觀點,實際上幾乎是辦不到的。

【參考資料】

丁俊玲摘要

2000 〈夏夫茲博里:論人、習俗、意見與時代等的特徵〉,朱立元編,《西方美學名著提要》,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頁73-79。

2000 〈哈奇生:論美與德行兩種觀念的根源〉,朱立元編,《西方美學名著提要》,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頁80-86。

2000 〈休謨:論趣味的標準〉,朱立元編,《西方美學名著提要》,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頁87-94。

朱光潛

2002 《西方美學史》,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 (第一版1963年),頁19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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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西方美學史教程》,台北:淑馨出版社,頁158-196。

范明生

1999 《西方美學通史‧第三卷‧十七十八世紀美學》,上海文藝出版社。

彭鋒

2005 〈悲劇〉,《西方美學與藝術》,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頁25-46。

網址:http://www.iep.utm.edu/e/emp-bri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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